解讀--嬰幼兒輔助食品與輔食營養補充品
解讀--嬰幼兒輔助食品與輔食營養補充品
2020年05月06日,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嬰幼兒輔食添加營養指南》(WS/T 678-2020),2020年11月01日開始實施。該指南對健康足月出生的滿6月至24月齡嬰幼兒進行輔食添加基本原則和分年齡段輔食添加指導及輔食制作要求進行了規定。
輔助食品是嬰幼兒在滿6月齡后,繼續母乳喂養的同時,為了滿足營養需要而添加的其他各種性狀的食物,包括家庭配制的和工廠生產的。輔食添加時間為純母乳喂養到6月齡,且在孩子健康時添加輔食。嬰幼兒進餐時間應逐漸與家人一日三餐時間一致。同時,繼續母乳,建議母乳喂養到2歲及以上。添加次序按照從單一到多樣循序漸進。
市面上流通的適用于嬰幼兒食用的產品琳瑯滿目,總體可分為2大類:一類是普通食品,另一類是特殊膳食食品。食品伙伴網對目前國內市場上流通的20多個專門從事嬰幼兒食品的生產廠家/品牌進行調研發現:普通食品占26%,而特殊膳食食品占74%。
《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2020年第8號)中規定“特殊膳食食品”涵蓋3大類產品,包含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和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其中,“輔食營養補充品”為“其他特殊膳食食品”中的一類產品。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是以一種或多種谷物(如:小麥、大米、大麥、燕麥、黑麥、玉米等)為主要原料,且谷物占干物質組成的25%以上,添加適量的營養強化劑和(或)其他輔料,經加工制成的適于6月齡以上嬰兒和幼兒食用的輔助食品。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規定: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是食品原料經處理、灌裝、密封、殺菌或無菌灌裝后達到商業無菌,可在常溫下保存的適于6月齡以上嬰幼兒食用的食品。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輔食營養補充品》(GB 22570-2014)中規定:輔食營養補充品是一種含多種微量營養素(維生素和礦物質等)的補充品,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質和其他輔料,添加在6月~36月齡嬰幼兒即食輔食中食用,也可用于37月~60月齡兒童。目前常用的形式有: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輔食營養素補充片和輔食營養素撒劑。
通過對嬰幼兒食用的“特殊膳食食品”進一步分析發現:在調研的20多家企業中,嬰幼兒谷物類輔助食品占68%,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占29%,輔食營養補充品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