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廳(局)、公安廳(局)、農業(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辦)、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為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加大對違法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食品(以下簡稱違法添加)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現就進一步加強涉及違法添加案件查處和司法移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違法添加案件查辦和移送工作,依法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違法添加行為是嚴重威脅人民群眾飲食安全、阻礙我國食品行業健康發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依規做好違法添加案件查辦和移送工作,是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必須履行的職責,也是今后一個時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一項重點內容。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凡是發現涉嫌違法添加行為,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要求進行查處,并一律通報當地公安機關,一律報告當地政府,一律依法給予法定范圍的最高限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以罰代刑、降格處理。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與當地公安機關建立違法添加案件移送的聯系機制,加強案件移送后的聯動配合,確保工作銜接順暢,案件查處及時有力。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 310號)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公通字〔2008〕36號)要求,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嚴格執行案件移送標準。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開展違法添加案件的調查取證,做好證據收集、固定工作,防止證據丟失,必要時可以通報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需要其他地區協查、協辦的,要按照執法程序及時提出協查、協辦要求,協查協辦地應當認真配合做好協查、協辦工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發現違法添加案件超出管轄范圍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跨省份的違法添加案件,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及時向國家主管部門和公安部報告,并及時做好案件移送工作。上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對下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定期抽查案件查辦情況,及時糾正案件移送工作中的問題和錯誤。
三、從速從嚴偵辦違法添加涉嫌犯罪案件
各級公安機關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法發〔2010〕38號)要求,認真受理、審查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移交的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及時立案偵辦,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在案件查處工作中需要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協助的,有關部門要積極予以支持。有關部門和機構要嚴格執行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及食品中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質鑒定的相關規定,為案件偵辦提供依據。
四、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公布違法添加案件查處結果
各地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廣泛宣傳違法添加行為的危害,大力宣傳國家打擊違法添加行為的信心和決心。要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暢通信息交流渠道,認真調查處理新聞媒體報道的違法添加行為,做好相關案件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對群眾投訴舉報的問題及時進行梳理調查,并將查處的違法案件向社會公布,達到懲處違法行為、震懾犯罪分子和教育廣大群眾的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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